这则移民新规,正确的解读方式是:改革后,移民局官员拥有更多自由裁量权,可以更加自如的去拒绝申请案,拒绝的范围更宽泛,但是补件并未取消!
曾经:无论如何都给你一次补件的机会
长久以来,美国移民局在审理各类移民申请时,如果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批准要求(对细节有疑问,材料不全,甚至材料看起来不合格等),往往对申请人发出补件信的通知(RFE),规定一个回复期限,给申请人一个补充材料或解释的机会。
对申请材料条件看起来不合要求的申请,会先发出一个意向拒绝通知(NOID),也给申请人一个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的机会,很少直接发出拒绝申请的通知书。
现在:资料不符合可以直接拒签
1、解除2013年政策中对于移民官发放“直接拒绝”的限制,且不局限于“申请者即使补件,也没有可能(No possibility)满足申请条件”这一种情况。
2、如果申请者材料没有准备齐全,移民官有权自行决定,直接拒绝,无需再发补件通知。
3、但补件RFE并未取消,移民局官员依然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对部分他认为有可能提供更多证据的申请者,发放RFE补件通知。
通过这个新政策,USCIS将全面恢复移民官的裁量权,使移民官能够直接拒签那些不完整的、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这样做能够有效地规避那些暂时不满足申请条件却先去占位子的申请人。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能够更快地获知审理结果。